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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1年度人员录用招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0

  清算总中心2021年度校园招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聘职位与申请程序公告如下:

  一、清算总中心应届生招聘

  经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批准同意,现面向各大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分支机构和直属单位2021年度人员录用招考(招聘)工作。清算总中心遵循总行人员招聘相关工作要求,在总行统一组织下开展本单位招考(招聘)职位的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等工作。

  (一)招考(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报考。

  (二)招考(招聘)专业及职位需求

  招聘专业主要包括:管理学、信息安全、经济金融、计算机,具体职位需求详见附件《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职位需求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1984年10月10日至2002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同时还应具备《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职位需求信息表》中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有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等能确定在外留学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被人民银行辞退的人员,以及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清算总中心根据职位要求,在综合考虑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情况以及工作经历后,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筛选。

  (四)报名考试及招录程序

  本次招考(招聘)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组织,具体报名考试、资格审查等后续录用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中国人民银行官网:http://www.pbc.gov.cn公告信息栏。

  报名请直接点击:http://zhaopin.pbc.gov.cn

  (五)咨询电话

  清算总中心在此期间开通招聘咨询电话,相关问题可咨询清算总中心人力资源部010-68401633。

  二、清算总中心实习生招聘

  为进一步满足清算总中心业务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本次计划招录实习生10名,招录对象为2021年或2022年7月前毕业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硕士,211、985学校及相关专业优先。境外高校归国留学生,在未正常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之前,亦可报名。

  (一)专业及职位需求

  经济金融、财务会计、法学、新闻学、历史学、人力资源、信息安全、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招聘专业根据实际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2.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有学生社团、志愿服务或相关实习经验者优先。

  4.实习时间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安排综合确定,实习期至少为一个月,且每周实习时间不低于三天。

  (三)实习待遇

  1.实习岗位分为常设岗位工作和项目(阶段性)工作,补贴待遇视具体岗位确定,有导师带领,实习期间在岗工作提供工作餐和特定保险。

  2.实习期结束后,用人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实习考察,出具实习意见、评定实习结果,实习结果为“优秀”的,纳入清算总中心目标简历库,并可直接进入清算总中心直属企业复试阶段。

  (四)报名考试

  1.应聘者填写《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实习生招聘登记表》(见附件)。

  2.将申请表以“实习生+姓名+学校+专业”邮件命名发至hrzhaopin@cncc.cn,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3.清算总中心根据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实习生笔试、面试及体检,时间暂定为2020年11月中旬。

  4.实习生的签约单位为清算总中心直属企业银清科技有限公司。

  应聘者需对其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由此导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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